是指利用互联网经营文化产品的一种许可资质,属于文化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涉及前置审批的业务平台,须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后,才可以申请ICP许可证。常见的文化产品包含有网络直播表演、网络视频播放、动漫演出、音乐娱乐产品等等。如网站上涉及以上经营项目,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均需要具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方可合法经营。
文网文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1、让企业在网络文化经营活动中得到及时的监管,保障企业经营的合法性;
2、保证产品正常的上线各类应用平台;
3、杜绝恶意举报现象的发生;
4、扩大企业经营投资的机会。
按具体详细类目分类可分为:
1、游戏类:游戏产品合规运营的准入许可,包含发行游戏币作为游戏里的流通货币等类型的网站;(现在游戏类的文网文已经停办了,有需要游戏文网文的只能是通过转让带有游戏文网文的公司来获取了)
2、表演类:利用互联网进行网络在线表演等类型的网站;其中重点说明下网络表演,网络表演是指以网络表演者个人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为主要内容,通过pc端、app为载体,实施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提醒一下企业老板们,是现场进行的直播表演,不是录播的形式进行的,所以在办理这个资质的过程中,需要聘请专业的直播人员进行直播表演,直播内容需健康。
3、音乐类:存在音乐,进行音乐下载播放经营等类型的网站;
4、动漫类:利用互联网经营动漫画视听产品等类型的网站;
5、展览比赛类: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文化产品的展览以及其他比赛活动等类型的网站;
6、演出剧目类:利用互联网提供演出出节目的传播服务等类型的网站。
网络表演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禁止内容的;
(二)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暴力、低俗,摧残表演者身心健康的;
(三)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用户的;
(四)以偷拍偷录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五)以虐待动物等方式进行表演的;
(六)使用未取得文化行政部门内容审查批准文号或备案编号的网络游戏产品,进行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的。
网络表演类文网文许可证办理条件:
1、依法成立内资公司;
2、公司股东及法人不能涉及外资;
3、注册资金需满足100万以上;
4、县备网站服务器, 网站域名及网站内容审核要求;
5、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6、有相适应的活动场所及管理制度。